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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商标,前景可期需防泛滥
 阅读次数:1678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6日    
 

 

    听到“啊打”,大多数人马上会联想到李小龙;听电脑启动时的声音可以分辨是XP还是Vista系统……在工作和生活中,这些标志性的声音总是让人印象深刻。从明年5月1日起,新《商标法》将会实施,声音也可作为商标注册了。对此,企业和市民是如何看待的?

  声音将可注册商标

  “声音可以给大众留下深刻的印象,人们不需要停下脚步,不需要放下手中的工作,就可以感受到声音传递的信息。”黄岛区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11年9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声音作为商标注册要素之一,可申请注册商标。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新规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后,声音可以注册商标了;而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能再说自己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大。

  该工作人员称,此前曾出现过新闻联播的片头声音被利用到广告中去的情况,如果注册了商标,就可以对这种广告追责。目前,新《商标法》具体实施细则暂未发布,西海岸工商部门还未开展相关工作。

  代理机构肯定市场前景

  记者走访发现,有关声音商标注册的新规才出台,黄岛区几家具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已开始研究如何开展新业务了。

  “我们主要为客户代理申办普通商标注册,特殊商标业务还未开始,”黄岛区海王路上一家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声音商标注册这个业务前景不错,如今在做市场调查了。他预计餐饮、电子产品、乐器制造等企业会成为主要客户。张先生称他曾接到几个客户的咨询电话,“不少小型餐饮连锁企业都挺感兴趣。店里放音乐时,每首歌的间隔时间就可以放一下商标声音,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

  因为具体实施细则并未出台,不少商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暂时选择静观其变。“国外虽有申办程序,国内不一定参照其出台细则,虽然有不少客户询问,我们也很想接单,但也不敢贸然行动。”从事商标代理申请工作十多年的王先生表示,把声音注册成商标,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代表了一种认可度。

  推广需亮出特色

  “有了学习机,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了”“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恒源祥,羊羊羊”……采访中,虽有不少市民表示并不清楚声音商标的具体概念,但他们却一口报出了不少经典广告词。

  市民李女士说,现在很多普通形式的名牌商标难免被抄袭,采用声音商标可能会加剧这种情况,因为辨别两种声音的难度远比辨别图片、文字困难,一定程度上会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如果声音商标没有显著特点,就会像当前的流行歌曲,虽然每首歌都有歌名,但很多时候大家只对旋律熟悉,至于歌名,很少能脱口而出。”李女士分析道。

  市民刘先生也对此表示担忧,现在打开电视广告铺天盖地,有些广告语并不出色,但通过不停地播放,想不记住也难,“从维权角度来说,声音商标可能会更好地保护商家利益。但如果声音商标也像广告一样泛滥,没有特色,就很难走进大众心里。”

                                                                                     摘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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