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 陈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商标意识也不断加强,但尚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在申请商标时,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即商标取名的问题,建议企业最好以字号作商标来注册,只要该字号未违反《商标法》的有关禁用规定又与他人在同一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的注册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即可作为商标加以注册。企业用字号注册中文商标,并不排除将其与外文译名、拼音或图形相结合注册成组合商标的情形。
企业用字号注册商标的好处有三:
一、便于广告宣传。商标与字号在广告宣传中过程中,常常出现相互影响的现象。商标如与字号一致,有利于在广告宣传中突出商标的同时也突出了企业字号,而不必一一点出,简洁明了,也不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并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也节省了广告宣传费用。
二、使有知名度的字号得到有效的保护。企业字号的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即仅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受保护,而商标一经注册,可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同时,对企业字号的核准登记和使用管理比较宽松,即同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可有多个相同或近似的字号,而对商标的审查核准和使用管理相对严格,即在同一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不能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因此,企业经过长期运作和进行广告宣传后,其字号就具备相当的知名度,若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其字号产生的利益就会被他人分享。因此,将字号注册为商标,会受到字号权和商标权的双重保护。
三、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便于与国际经济相接轨。因我国目前对商标和企业字号管理的规定不同,容易引起字号和商标相冲突、相混淆,为不正当竞争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这与国际惯例也不吻合。所以,在现有企业登记制度未作改变之前,企业不妨用字号作为商标加以注册。
尚未成立的企业最好不要盲目地确定字号。如果已经核准登记的字号经查询不能作为其即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要么再费功夫重新确定字号,要么另外选定与字号不统一的商标。最好的做法是:先选择既适合作字号又适合作商标的中文,然后到商标代理组织查询确定,即可进行企业名称核准登记,继而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在办理企业设立手续的同时以先以企业设立者自然人的身份申请商标注册,待该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之后,再将其转让或许可给企业使用(因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准大约需要一较长时间,两者同步办理比较节省时间)。
摘自《海峡西岸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