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
其中包括《关于扶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的二条措施》,对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工业企业,奖励金由原有的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对认定为“福建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奖励金由原有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对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给予扶持,规定对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上榜的区域品牌,给予每家申报单位40万元奖励,对进入该榜单前三名的申报单位再给予60万元奖励。
借助上述政策,福州市将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加快品牌建设步伐,助推实体经济实现质量品牌提升,推动省、市提升质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落到实处,为质量强市建设增添新动能。
摘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