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正在注册商标的企业,经常收到一些打着国家商标总局或权威机构名号的“通知函”。“通知函”无一例外都有各种“付款”要求。
工商部门提醒,这些方式都是“诈骗”行为,企业切勿轻信。利用商标注册行骗的骗局还有哪些?昨天,本报邀请了扬州文苑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赵家珍一一详解。
案例一
注册申请没通过?可帮忙“沟通”
最近,我市某企业商标注册负责人张先生收到一份“通知函”:经我们公司商专知识产权的预警系统监测,发现贵公司于2012年6月5日申请注册的商标初步审查已完成,被驳回……依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贵公司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我公司在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拥有顺畅的官方沟通渠道,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周到有效的相关服务。
同时,该“通知函”中还注明,让企业立刻给原商标注册的代理机构打电话,索要驳回通知书。而当事企业了解到,发放该信函的代理机构所称的“官方沟通渠道”,就是让企业出资,在其所称的报纸上做一定的商标广告即可。
【真相】
利用信息空白蒙人
注册商标如果被驳回,国家商标总局会下发官方文件,并第一时间通知代理企业商标注册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拿到正式的文件后,也会第一时间告知企业。而且,国家不会通过第三方机构来发送此类信息。这种方式就是抓住企业对商标注册不太熟悉的漏洞,而从中赚取一定的费用。
案例二
新注册商标要集中展示,请付钱
金先生是李典某企业的老总,前几天,他收到一份北京某知识产权咨询中心发过来的传真,是“关于对新注册商标统一公布展示的通知”。
通知称,金先生于2013年1月12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第五类的商标,已初步审定,并进入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现将金先生所申请商标的初步审定号、申请日期、使用商品、类别、地址等信息函告,请查收并认真核实。”通知还称,该中心负责办理新注册商标集中展示,金先生需向他们支付每件1600元的展示费用。
【真相】
注册费用里已有公告费
刻意混淆“公告”和“展示”的区别,诱骗商标申请人支付高额的“商标展示费用”,谋取私利。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由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公告每周一期,由国家商标局发布在《商标公告》上,国家商标局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负责公告事宜;商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已交纳了包括商标公告费在内的所有注册费用,无需另外交纳“展示费用”;商标注册中有任何问题,国家商标局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注册申请人联系,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和商标注册申请人联系。
案例三
原代办单位倒闭,业务转给我们啦
某商标代理中介机构寄给企业一封函件,称企业申请商标的原代理单位已经倒闭,该倒闭商标代理机构原有业务全部移交给该公司,如需要保留企业原商标申请,请按照函件提供的汇款方式汇手续费。
【真相】
先和代理机构联系下
这种诈骗方式是诈骗者抓住了企业已付申请费,为了一点点手续费放弃商标申请注册可惜的心理特点进行诈骗。
单位在收取到这类信函时,第一步首先要和代理机构进行核实。此外,这也从侧面提醒不少企业,在寻找商标代理机构时要选择较为正规的代理机构,国家对商标代理机构有着严格的认定条件,并在中国商标网上有公示,企业可以到中国商标网上查询或直接致电工商部门咨询。
案例四
给800元,商标就能录入数据库
某厂的负责人收到一份署名为“中国商标数据中心”的传真,传真上称,该公司申注的商标已进入公告期,在交纳800元后,该公司就能及时收到《商标注册证》并进入“中国商标数据中心”的数据库。
【真相】
典型的“偷换概念”
按照我国商标注册程序,每件商标必须经历3个月的公告期,其间没有收到异议后方可注册成功,在公示期间是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的;商标注册成功后,企业可通过本地代理机构第一时间获得《商标注册证》。而且,国家商标总局的数据库,除了公告的部分,其他部分基本都是内部系统才可查询看到,信息不对外开放。
热点追问
1.为何发送这些信函的机构会知道企业注册商标的详细信息,并且往往都在商标公告期内发信函过来?
答:因为每件注册的商标会有3个月的公告期,公告期间,各类注册的商标都会发布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告的商标信息含有商标的代码、申请日期、商标字样、商标图案、使用商品、申请人、地址、代理人等。中国商标网是官方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开,行骗者往往利用在中国商标网上看到的信息,给企业去函或去电。
2.为何所索要的费用都在千元左右?
答:商标注册本来的费用就不高,每件商标的注册费用也就在2000元左右,所以虽然表面上觉得单笔金额不似其他诈骗那样金额庞大,但相比每件商标的注册费用来看,其实占比也挺大的。而且通常不少企业在发觉自己受骗后,由于金额不算太多,也就不会去追究。
摘自《扬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