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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境外申请商标也可以拿补助了
 阅读次数:2259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9日    
 

 

    未来五年里,我省每年拿出500万元支持商标品牌,重点培育八大产业的高知名度商标,并实现商标价值的转让、利用和提升。昨日,省政府消息称,《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印发。

    这八大产业具体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0.58%]制造、海洋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按照计划,到2018年,全省国内注册商标总量有望达到40万件,其中地理标志商标达300件,农产品[-0.25% 资金 研报]商标总数达13万件以上;拥有400件由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培育10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商标品牌及20家龙头企业,3~5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知名度商标。

    从2013年起至2018年,省级财政每年继续安排500万元用于商标工作经费,包括商标维权。对被工商总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企业在境外申请设立商标也可以获得补助。省级财政设立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补助金,以指定国家的数量为补助标准,指定5个以下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0.5万元,指定10个以下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万元,指定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5万元,对单个企业补助单件基础商标(一个国内注册号)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或一个企业一年补助金不超过10万元。

                                                               摘自《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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