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使用注册商标
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 陈梁
综合《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在使用时应注意:
1、商标经核准注册后才可以且必须在使用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注”或“R”,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的外包装或说明书等附着物上标明。未注册商标在使用时不得标明注册标记,否则以冒充注册商标论处;反之,注册商标在使用时不标明注册标记,易使他人误认为未注册商标,不利于保护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2、商标经核准注册后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具体地说,不能自行改变文字商标的字体、字数,不能自行改变图形商标的图案,不能自行改变指定颜色彩色商标的颜色,不能自行将组合商标的组成部分拆开使用、调换位置或改变相互间的大小比例。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报请国家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